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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罗马假日开发商跑路留烂尾楼 业主交了钱没法住

Time:2024年05月30日 Read: 评论:0 作者:cile123

新问题

3号楼变“烂尾楼”,至今未验收

13日,罗马假日小区3号楼业主邓欣告诉记者,“我们交齐了房款,也在房管局备了案,可现在无法入住!”邓欣自嘲地说,“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”。

南昌罗马假日开发商跑路留烂尾楼 业主交了钱没法住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据了解,邓欣等35户业主大多在2014年中旬买了该小区的房子,而2015年初开发商“失踪”后,3号楼水电等基础设施未扫尾,区规建局没有验收,结果成了“烂尾楼”。“装修了不到四分之一,还有6部电梯未装,根本没法住人”。后来的交涉中,邓欣得知,由于开发商难以结清建设余款,导致建筑单位停工,拒绝交房。

另据悉,宁波强人曾在2013年4月将3号楼在建工程及1号楼作为抵押,通过新华信托发行融资产品,声称信托资金用于罗马假日1号楼的装修。“但1号楼其实基本没怎么装修过”,一位业主对记者说。

回应

湾里区公安局:不符合立案条件

13日,业主徐女士称,他们多次要求公安部门“立案”、“找人”,也请律师撰写了控告信投往区检察院,甚至有业主个人起诉开发商,但一直没结果。

对此,南昌市湾里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文亮13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宁波强人公司的情况,不构成立案条件。“目前,业主的指控主要在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,但根据相关法律,挪用资金罪主要的犯罪主体为个人,而宁波强人挪用资金属于公司行为;其次,诈骗罪是犯罪主体虚构事实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但开发商确实是卖了房子,也承认了‘代收契税’,所以我们认为,这些情况是不符合立案的条件的”。

不过,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则认为,开发商携款潜逃的行为可以客观上认为是以“非法占有”为目的。“开发商欺骗了业主,没有如实将契税和维修金交给税务部门,这具有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客观事实,在法律上已构成‘合同诈骗罪’。”陈律师指出。

区委宣传部:协商后将尽快回复

王文亮告诉记者,公安部门已经推动开发商8月来太平镇进行协商。而开发商原法人叶罕嗣本人,“至今还没有直接接触到”。下一步,公安部门将继续配合湾里区政府调查此事,不过,将从另外的犯罪事实入手。

13日,记者还将涉及将小区的相关问题整理成提纲,递交给湾里区地税局和区委宣传部。地税局表示,将于14日接受采访。

此外,湾里区区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13日下午回复记者称:“事情比较复杂,我们需要先与相关部门协商一下,近期会回复你们”。

标签: 开发商  湾里区  号楼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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