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热点推荐:
 首页 / 装修行业 / 正文
“智能大宅”变成普通住宅 温州业主收房才知有猫腻

Time:2024年05月30日 Read: 评论:0 作者:cile123

昨天,温州瑞安市安阳街道某小区的业主投诉,他们在今年初开始收房时发现,原来说好的3年物业免单、小区会所、智能铜门,统统没有,这是怎么回事呢?跟温州装修网一起来关注。


“我们项目部已经撤掉,人都解散了。房子已经交付,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诉讼。”温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缪某表示,要以合同约定为准,业主反映的问题,并没有在合同里约定。

“智能大宅”变成普通住宅 温州业主收房才知有猫腻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业主:说好的高档智能小区咋这副模样

小区在推广时,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陈虬路。

“当时开发商宣传,说这是瑞安首个智能大宅可享受24小时智慧生活。”业主桑先生表示,正因如此,他以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的价格买下一套。而现在,房间配套智能铜门成了铁门,宣传时“有来头”绿植成了普通花木,地下室发现有漏水……业主们陆续收房时,才发现原来说好的高档智能小区,成了普通的住宅小区。

更让一些业主气愤的是,“3年物业费免单”成了一句空话。在业主提供的刊发在当地媒体上的广告,以及认购优惠政策的红纸上,都写明了“3年物业费免单”的相关内容。然而业主收房时被告知,要先缴纳物业费才能拿到钥匙。

对此,瑞安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:“这是开发商当时答应的,物业不知情。”今年1月1日开始,开发商将房子移交给该物业管理。该名工作人员拿出相关记录册,上面写明了业主缴纳物业费的相关记录。对于缴纳物业费的业主,物业会出具收款收据凭证。

董事长:合同无约定,不用太理睬这些业主

相关人员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看到,房产出卖人是温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是缪某。

“我不管这件事,目前与我无关。小区项目部已经解散,人员也已经解散。”温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缪某称,不用太理睬这些业主。

缪某说,任何事情要是以合同约定为主,合同中没有约定对3年物业免单、小区会所、智能铜门等相关内容。要是合同有约定,就要承认与履行,并且房子已经交付,业主本人已经签收,对质量、功能是没有异议的;要是业主不同意,可以拒绝签收。对于出现的问题,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。

如果销售广告明确开发商应履行义务

温州装修网了解到,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表示,这是房地产开发商广告宣传和实际交付存在出入的典型案例,目前也是温州乃至全国比较普遍的现象。法律对于此类案件,并非如开发商董事长所称的“任何事情要是以合同约定为主,合同中没有约定,就可以不予认可。”同时,业主对房屋的签收,也并不能免除其按承诺履行相关责任的义务。本案中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或允诺是明确的,可构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,开发商应当履行该义务。

标签: 业主  物业费  合同 
排行榜
关于我们
Z-BlogPHP,既是博客程序,也是CMS建站系统。已走过十余年风雨的她们,有着强大的可定制性、丰富的插件接口和独立的主题模板,致力于给国内用户提供优秀的博客写作体验。期待她们能成为您写博客的第一选择。
扫码关注
沪ICP备2024063250号-16